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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kb体育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31 12:51:28 作者:小编 点击:

  kb体育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21,407,41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公司铝电解电容器销售量和营销额同比2019年分别增长7.0%和23.85% ,工业类电容器比重超过73%,巩固和增强了其在全球同行业的竞争力。从下游应用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领域需求最为强劲,同比分别增长2.6倍和65%以上。UPS、电源用电容器达到营业收入的15%,存量市场占有率稳定提高,新兴市场(5G、医疗)和用户纷纷涌现,工业变频器、UPS、电源、光伏等领域前几大应用品牌几乎都是我们的客户,按销售收入排名的前10大用户占总营收的35%,市场、用户结构更加优化。

  收购的日立化成电容器业务2020年6月完成交割,AICtech成为公司第一个海外成熟的研发和制造基地,在技术创新和高端应用上与江海具有互补作用,也为公司应对国际贸易不确定性和国际化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投资建设湖北海成小型电容器项目,是公司实施大型、小型电容器分类管控模式、弥补产品和市场短板、以求协同发展的战略举措,目前已投入2.7亿元,形成4.5亿元产出的能力。疫情对海成电子产品线贯通、试生产及产品认证造成的影响得到快速消除,液态、固态和固态叠层高分子电容器(MLPC)试验认定和市场开拓全面推进,客户评价良好,为公司小型电容器技术改造作出了示范,也为以MLPC为重点的扩产打下了基础。

  2020年,公司化成箔出货量1250万平方米,货值8086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1.1%和20.4%,而盈利增长了35.2%。供电可靠性加强、成品率创新高、单耗稳中有降,是盈利增长大于销售增长幅度的主要因素。腐蚀箔销售量928万平方米,销售收入2664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4.4%和27.0%,其技术性能和生产效率保持国内领先水平。提高比容等技术性能、优化工艺、降低三废处理和单耗成本,已转接为公司电容器市场竞争力。

  薄膜电容器已迎来发展拐点,三大实体的整合与协同初见成效,新江海动力电子以直流支撑和吸收薄膜电容器为发展重点,产品结构和市场布局更趋优化,金属镀膜在学习中进步、在攻关下成长;优普电子从基础管理入手,以成本控制、品质管控、市场开发为抓手,着力重点客户开发,市场经营回归正轨;面向车载电子的海美电子,依托基美、江海品牌和渠道,积极开拓车载薄膜电容器市场,已经得到多个用户试验认定并批量销售。

  超级电容器进入快速发展期。2020年初生产场地搬迁,完成大规模量产所需基础设施投入。齐全的产品线、广泛的应用市场、完善的营销网络是其全球竞争力优势。风电、智能表、轨道交通、电网成为成熟市场,港口机械、采掘装备、电动工具、存储器、扫描仪、电梯、军工等应用逐步规模化,锂离子超级电容器在风电变桨、新能源客车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开始起步。

  深化产学研合作,全面推进与西安交大在人才培养、技术产品课题等方面合作。公司“5G通信用高性能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列入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电厂调频兆瓦级高效锂离子电容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成功申报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2项超级电容器国家标准获得国标委立项,公司主导制定的“光伏逆变器用长寿命级CD297S型铝电解电容器”被工信部评定为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2020年度,公司获得授权专利71件,其中发明专利2件;申请专利63件,其中发明专利17件。获评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给全球经济带来巨大冲击,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公司经营管理层紧紧围绕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转危为机,借力行业高景气度和国产化替代,发挥产业链和拳头产品竞争力优势,着力新业务突破,使公司经营发展跃上新台阶。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263,504.53万元,同比2019年度增长24.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81.07万元,较2019年增长54.95%。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根据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5步法模型,并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9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江海于2020年5月26日支付了超过50%的对价,并实际控制了公司。因此将2020年5月31日作为合并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竞争力和市占率日益提升、薄膜电容器和超级电容器快速发展,有力地提升了公司经营和盈利能力。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 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归属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308,897,189.99元,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372,810,676.2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33,790,917.53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 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821,407,419股为分红最低股数,以825,758,441股为分红最高股数,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为基数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增长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工作中,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kb体育、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总经理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职业风险基金:2019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18.53万元。

  2019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367人(较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359)增加8人),从业人员114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2人。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杨林自2000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199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20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玮,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2016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汤加全自1993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1996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27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杨林从事证券服务约20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玮从事证券服务超过 6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拟委派汤加全担任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汤加全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超过 24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自律处分)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公司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20万元,2019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11.3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经审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0 年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对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

  1、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满足上市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

  2、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第四次监事会于 2021 年3月24日召开,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0]1229号《关于核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50元,募集资金总额8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79.1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7,820.85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9月20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衡验字(2010)82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4号)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8,781,868.00股新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最终确定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94,562,647.00股,发行价格为12.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0.4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19,239,599.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760,390.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6)00156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年3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起止时间为2011年3月16日-2011年9月16日,已于2011年9月13日归还。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年10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起止时间为2011年9月28日-2012年3月28日,已于2012年3月12日归还。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3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起止时间为2012年3月22日-2012年9月22日,已于2012年9月11日归还。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9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起止时间为2012年9月18日-2013年3月18日,已于2013年3月18日归还。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3年3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13年3月27日-2014年3月27日。已于2013年9月24日归还。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8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起止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2018年2月22日。已于2018年2月8日归还。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4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2019年4月10日。已于2019年4月9日归还。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4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2020年4月23日。已于2020年3月19日归还。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4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2021年4月21日。已于2021年3月17日归还。

  在保证公司2016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不超过12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负责提前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测算,按现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如果使用期限按12个月、贷款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本次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为870万元。

  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也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一)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之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江海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30%;

  (四)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在不超过12个月的使用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发行人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2021年公司与宇东箔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下称“宇东”)、南通海美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海美”)、南通托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托普”)、天津百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纳”)、南通昊海电器有限公司(下称“昊海”)等关联公司预计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半成品)、材料,采购产品、材料,提供或获得劳务、房屋及设备租赁。预计2021年度总金额为20,081.00万元, 2020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5,769.21万元,占2020年同类交易金额的1.2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现对本公司2021年度全年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汇总如下:

  3、提供劳务业务涉及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参照开发区行情按照15-20元/平米的价格确定。

  公司存在与关联方采购和销售商品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关联方主营业务:南通托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年 05月 13 日,注册资本 355.2万元,注册地址为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云台山村七组,主要从事生产电容器用及电池用封装盖板及壳体、塑料制品和五金配件等;宇东箔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380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工业园区(四十里村)十六组,主要从事金属箔、电池、电池材料及相关配件的研发及技术转让等;天津百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号楼1005室,主要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南通海美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5月16日,注册资本220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希望大道998号,主要从事薄膜电容器、铝电解电容器、电容器设备、仪器、仪表、配件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等;南通昊海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9月1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狮子桥村5、14组,主要从事工业控制电器制造;冲压件、钣金加工等。

  南通托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转让60%股权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营公司,公司占40%股份。本公司董事陈卫东及高管王军作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任托普董事,占40%的表决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南通托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2017年1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合营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与上海星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正源储能材料与器件研究所签署《合资经营协议》,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宇东箔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经营”铝碳复合电极箔建设”项目。公司占股本总额的39%,其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公司委派1名董事,占20%的表决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宇东箔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于2018年4 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组建天津百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拟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江海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投入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与辽宁百纳电气有限公司、付波涛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号楼1005室共同组建天津百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江海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持股40%。天津百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美国基美电子公司共同投资车载定制薄膜电容及轴向铝电解电容合资公司议案》,拟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自有资金500万美金(为一期投资,按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加折合人民币约3,125万元)设立南通海美电子有限公司(海美),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占50%。南通海美电子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关于与张晓敬等共同投资车载定制薄膜电容用铜排合资公司议案》,公司子公司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江海”)拟投入自有资金人民币400万元与张晓敬等共同投资车载定制薄膜电容用铜排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暂拟南通昊海电器有限公司。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公司出资比例40%。南通昊海电器有限公司(暂拟)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均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对公司的利润无负面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度预计将与关联方南通托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南通托普)、宇东箔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宇东)、天津百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百纳)、南通海美电子有限公司(海美)、南通昊海电器有限公司(昊海)发生以下关联交易:

  1.公司预计向南通托普、宇东材料、天津百纳、海美、昊海采购原材料及产品(半成品)11,150.00万元,采购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相对浮动的原则确定。其中:预计向宇东(宇华)采购原材料1,500万元;预计向南通托普采购酚醛盖板3,000万元;预计向海美采购原材料、产成品4,800万元;预计向百纳采购原材料、产成品650万元,预计向昊海采购原材料1,200万元。

  2. 公司预计将向宇东材料、天津百纳、海美、昊海销售材料、产品约6,550.00万元,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相对浮动的原则确定。其中:预计向宇东销售原材料(半成品)400万元;预计向天津百纳销售原材料、产成品4,500万元;预计向海美销售原材料、产成品1,600万元,预计向昊海销售原材料、产成品50万元。

  3.公司将向南通宇东材料、海美、昊海、百纳、托普出租厂房、设备并提供相关物业、服务费计1,221万元,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参照开发区行情按照15-20元/平米的价格确定,授权公司高管层与关联方签订合同。其中:预计向海美收取物业及水电空调、房租、设备等服务费1,100万元;预计向昊海收取物业及水电空调、房租等服务费110万元。预计向百纳提供房租等服务费5万元。预计向托普提供服务费6万元。

  4.公司向百纳和海美获取劳务和租赁费共计1160万元。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相对浮动的原则确定。其中百纳将向公司提供服务和设备租赁1100万元。海美将向公司提供设备租赁6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江海股份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江海股份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2021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使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陈卫东先生、财务总监王军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汉明先生、独立董事沈小燕女士、保荐代表人史玉文先生。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建议。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8日16:00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的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6票(关联董事陈卫东先生、陆军先生、丁继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归属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308,897,189.99元,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372,810,676.2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33,790,917.53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 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821,407,419股为分红最低股数,以825,758,441股为分红最高股数,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为基数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研究决定,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出具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9、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出具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10、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在保证公司2016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不超过12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同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通知见3月26日公司披露于网站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信息。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1)截止2021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5、《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注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没有需要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没有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事项;没有需要逐项表决的提案。

  注2、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本次会议中,上述九项议案均会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 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会议联系电话: ;传线.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依据本授权委托书下表所示的投票意见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同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1年4月20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13日以专人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志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钱志伟先生、监事蔡志忠先生、保丽华女士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将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网(),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归属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308,897,189.99元,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372,810,676.2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33,790,917.53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 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821,407,419股为分红最低股数,以825,758,441股为分红最高股数,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为基数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6、审议通过《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和对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基本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各种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在保证公司2016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不超过12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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